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基金的公告
本次参与设立基金,旨在寻找持续盈利能力稳定或具有较大增长潜力的标的进行投资或孵化,增强公司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智能电力等战略新兴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公司的收入与利润规模、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本次参与设立基金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本和优势资源,充分发挥投资平台作用。基金的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拟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注册尚需经登记机关审批,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同时产业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三)公司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投资领域为: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智能电力,同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协同关系。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政策制度、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的风险;也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如期退出,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敦促基金管理人将时刻关注政策变化、市场情况,寻找优质项目,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参与投资该基金,可以借助专业机构的经验、能力及资源,发挥基金的资金优势,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本和优势资源,将对公司今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围绕公司战略推进产业布局,有利于进一步将公司做大做强。公司管理层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对基金进行严格管控,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加强风险控制,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