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件小程序-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区别
为加强保密工作,保护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泄露的秘密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从不问; 不该读的秘密,不读; 不要将机密文件和资料存放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 不携带机密资料进出公共场所,不走亲访友; 不使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信函传递机密事项; 不得擅自复制、转载或保密相关信息和文件; 不保存机密文件、报告、图纸等资料; 时刻保持警惕,严格保密。
2、加强涉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完善程序。 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由保密员负责。 指定专人承担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 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程序传阅、处理,阅览、处理后及时交回办公室。
3、保密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严禁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4、机密文件要及时送交领导请示。 紧急的机密文件和加密的电报,一到就送,不能过夜。 一般来说,机密文件应在3-5天内处理完毕。
5、外出参加会议的工作人员带回的机密文件、资料,必须由机要员登记保管,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六、查阅涉密文件、资料和档案,必须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引用。
七、转载、复印文件、资料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对转载的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转载时间、份数和分发范围,并实行与原件同等严格的管理。
8、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必须在局内印制。 不得在社会印刷厂、营业场所印刷。
九、保密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退回所接收和发送的文件。 凡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一律交回局办公室,由保密人员到指定地点亲自销毁。
10、凡是不宜公开的人员工作、业务等重要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
十一、本局制作、印发的一切涉密文件、资料均需提前解密,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解密。
12、在发送新闻信息和宣传报道的稿件中,凡涉及机密资料的,必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13.根据《保密法》的规定,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故意泄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计算机不得接入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
2、涉密计算机必须建立台账。 每台涉密计算机都必须有注册号、序列号和保密级别标识。
3、涉密电脑不得使用无线键盘和无线网卡。
4、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复制。
5、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由他人使用、保管、运送。
6. 可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七、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专业解密不得淘汰。
八、涉密场所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安装、配备、使用摄像、录音等视听设备。
9. 不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传输机密信息。
10.普通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不得传输或处理机密信息。
3、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1.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不用于存储、传输或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 包括移动硬盘、磁盘、CD、U盘、磁带、闪存卡及各种存储卡。
2、含有涉密信息的硬盘、磁盘、光盘、U盘、磁带、闪存卡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得随意外出,携带出境需备案。
3.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备份涉密信息,应当明确密级标识,严格按密级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借用、复制、保存、销毁等各项制度。
4.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涉密数据密件小程序,必须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加密设备,并按照保密规定,采用计算机专用通信系统,并由专人负责传密。相关数据。
5.禁止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上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6、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网上信息不保密,该保密的信息保密”的原则。不在线”。 向网站提供或发布的信息必须保密审查。
7、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硬盘、磁盘、光盘、U盘、磁带、闪存卡等移动存储介质。 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时,应提前进行杀毒处理。
8、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非机密可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机密计算机上使用。
9、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工作由专人具体负责。
4.涉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涉密信息远程传输应当采取加密措施,信息交换应当采用符合保密要求的中间转换方式,不得以电子文件形式传输、转发、复制涉密信息。 严禁通过账号等方式私自上网。
2、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计算机系统的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4、机密文件资料不能在网上运行和处理。
5、严禁所有工作人员在用户终端上进行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操作。
6、未经审查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本局网络系统上运行其他系统。
7. 保存在计算机中的文件、资料超过期限的,自动归档。 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时间办理和查阅网上文件和信息密件小程序,不得随意扩大传输范围和延误文件处理时间。
八、局内网络系统必须严格保密,信息内容、操作流程、身份证件(密码)等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9、计算机网络系统主机(服务器)机房为重要保密场所,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5.办公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办公设备是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CD刻录机、有线电话、无线电话(手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录音机、无线电话、对讲机等工作中使用的设备。
1、电脑、笔记本电脑的保密管理按照《保密法》执行。
2、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CD刻录机等,由办公室保安员登记、编号、归档; 涉密文件、资料由办公室统一打印、复印,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打印; 禁止使用普通电话、无线电话(手机))谈论涉密内容。
6、密室、档案室管理制度
1、保密室(室)、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涉密资格考试和岗前、在职保密教育培训,并与我局签订保密责任书; 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密室(办公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不对外开放。 确需参观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3、保密室(室)、档案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保障设施。 必须符合国家保密技术标准和要求。
7、涉密计算机、涉密介质维修、更换、报废涉密管理制度
1.涉密计算机、涉密介质维护、检修时,应当确保存储的涉密信息不泄露,采取倾倒、删除、转移涉密存储盘等安全保密措施。涉密信息应采取相关信息。 当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保密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监督并详细记录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情况。
2、凡需外送维修的涉密设备和涉密媒体,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批准,保密信息必须删除不可恢复后方可实施。
3.涉密计算机、涉密媒体的报废,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八、公共信息网络出版保密管理制度
1.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任何人向本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局领导审查同意保密,未经审查同意不得私自发布。
2、未经局领导保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和聊天室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3.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发现涉密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市保密局报告。
4.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输、转发、复制国家秘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