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网络技术专业-广播与电视技术 投稿
广电总局表示,近年来,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主题主线比较清晰,故事情节比较连续完整的网络微短剧,因其制作成本低、内容轻量、大众传播的特点而逐渐流行起来,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网络艺术形式,具有独特的艺术形式、商业模式和传播方式。
然而,一种新型的“小程序”网络微短剧,利用技术手段脱离监管,发展速度快,势头强劲,不规范,问题多,对主流作品形成排挤效应。 “劣币驱逐良币”。 秩序的传播造成了影响。 为引导网络微短剧规范有序发展,广电总局此次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落实推广计划用于微短剧的创作。
主要措施包括:
(一)认真扎实开展“小程序”网络微短剧专项整治
开展“小程序”网络微短剧色情低俗、暴力血腥、低俗低俗审美等专项整治。 各省级广电管理部门要全面深入排查,摸清底线,分类施策,对辖区内接入、发布“小程序”的重点网络视听平台进行监管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及时完善管理制度机制。 对于线上有问题的微短,订单整改或下线; 对传播非法网络微短视频的“小程序”及其主办方,视情节轻重,采取断链、下线、下架、注销记录,停止接入服务,吊销相关许可,联合惩戒及其他相应措施; 对内部管理制度缺失或不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小程序”接入分发平台,依法依规开展重点整改,从严处理。 引导重点视听平台完善算法和推送机制,加大优质网络微短剧推送力度广播电视网络技术专业,打造更加清晰的网络视听空间。
(二)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创造性改进计划
1、依法依规纳入管理。 对网络微短剧创作和传播的各个主体和环节,在网络视听管理中遵循一致性原则,实行一体化管理。 各类网络微短剧服务的主办者,包括微短剧“小程序”,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纳入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范管理按照规定。 “小程序”提供给用户和接入分发平台的,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管理的规定。 所有微短片,包括“小程序”网络微短片,必须通过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内容审核,取得《网络剧发行许可证》或按照网络剧管理相关规定完成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备案。 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按规定纳入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范管理的“小程序”类微短剧;个人用户上传的微短剧,网络平台应当响应相关接入,发布、链接、聚合、传播网络微短剧等视听节目,履行创办人或制作人责任与制作机构实行先审后播的管理制度,不得为违规的微短剧提供相关服务。 如发现问题,立即实施断线、下线、停止访问等处置措施。
2、加强创意策划指导。 坚持内容为王,强化事前管理。 充分挖掘广电媒体和专业机构网络微短剧原创潜力,发挥示范效应,强化正能量供给体系。 进一步加强重点网络微短剧节目策划信息管理,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重点网络微短剧实行统一备案公示管理制度:主推网络视听招商平台,在长短视频平台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 如果在剧场或专区播放或置顶播放,将优先提供给会员观看或以有偿方式提供观看服务。 对其他网络微短剧,省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将指导网络视听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管控。
3.加强对重点剧集的跟踪指导。 建立重点网络微短剧月度、季度、年度跟踪指导机制。 围绕党和国家重大主题宣传和重要时间节点广播电视网络技术专业,动态制定、调整、完善全国网络微短剧创作制作重点目录。 积极配置优质专家资源,进一步畅通重点话剧创作指导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向制作单位进行提醒和风险提示。
4.加大对精品的支持。 依托定期举办的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指导会、优质创作扶持等机制,支持创作更多受群众欢迎的网络微短剧,创作出更多激励和激励年轻人的人物和故事. 以网络小剧集为子项,积极申报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中国梦”主题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网络视听-视觉节目季、年度促销等活动。 对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文化素养达到较高水平的网络微短剧,在内容审核、发行许可发放、资金支持、评奖颁奖、文艺评论等方面给予支持,以及网剧的算法推荐。 .
5.加强内容审核。 严格网络微短剧定位、片名、内容、审美、人员、片酬、宣传、播出等环节。 对具有特殊题材的网络微短剧,应当按照规定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方面的意见。 经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核发备案号或《网络剧发行许可证》的网络微短剧推荐在网站(客户端)首页首屏或专区置顶播放比如剧院。 根据有关规定,总局统一管理。 继续开展网络微短剧播出和网络视听平台对接的抽查、审核、备案、登记工作,坚决清理问题节目和账号,坚决整治问题平台。
6.突出结构管理。 按照“丰富题材、优化结构、提质减量”的思路,将重点网络微短剧播出平台的微短剧纳入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控制机制,统筹考虑各平台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和整个平台的占比和呈现形式,加强对首页首屏、专区栏目、热榜热搜,坚决杜绝问题作品上线,避免题材相似内容集群,促进题材精品店拓展。 鼓励和支持播出平台因地制宜开设优秀微短剧栏目、专区、剧场等,打造微短剧品牌剧场,提升优质微短剧节目美誉度。
7.严格许可。 按照国产网络剧发行许可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网络微短剧,颁发《网络剧发行许可》。 经认证的作品在网络播出时,应当在节目名称显着位置展示统一标识和许可证号,接受公众监督和全周期监督。 未取得发行许可的网络微短剧逐步退出首页首屏。
8、坚守管理底线。 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督”的要求,加强对网络视听平台和制作单位的政治领导,确保节目策划、创作、 、制作、审核等各环节加强指导检查,在网络微短剧管理中亮“红灯”、划“红线”,严禁创作、播出危害政治安全的节目维护社会稳定,严防历史虚无主义滋生。 严防节目中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的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娱乐领域综合治理要求,持续整治追星、过度娱乐、畸形审美、艺人违法乱纪、炫富拜金、浮躁停牌等问题。
9.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督促完善网络视听平台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平台切实履行创业主体责任,对用户上传的“小程序”微短剧履行内容管理责任,接入发行,加强网络微短剧内容审核管控和规范管理。 严格执行主编负责制、“三查制”、审稿人培训等各项制度规定,提高发现、审评、处理平台问题节目的能力。 落实规划报送、逐件审查、网上管理、应急管控等制度。
10.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和业务引导。 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作用,加强对微短剧创作方向的把关,加强培训和考核,提升制作单位业务能力。 充分发挥互联网视听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作用,通过制定“小程序”等方式传播微短剧行为规范和统一标准,发布行业通报,进行风险提示,揭露典型违规行为、用案例阐释,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公益倡议书等方式,扬善贬恶,明辨是非,凝聚行业共识和力量,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和互联网视听经纪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MCN机构的引导和管理,规范其网络微短剧制作行为,促进青年人才孵化,优质内容供给,正能量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