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薪资怎么样-股份:董事会会议公式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式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式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涵盖固定照明设备、移动照明设备和便携照明设备三大系列,包括200多种型号,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铁路、油田、石化、公安、消防、煤炭、部队、港口、场馆、民航、船舶和机械制造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行业。
公司提供的照明设备能使客户在易燃易爆、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环境下获得一致和稳定的照明体验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薪资怎么样,能满足特种配光、信号、应急等特殊照明需求,同时满足节能、安全、环保、健康、智能、个性化等方面的要求。
2、行业发展趋势
2017年印发的《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半导体照明行业的发展目标,要求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不断突破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薪资怎么样,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特殊环境照明市场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会,特殊环境照明设备必须满足客户在易燃易爆、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环境下正常运行的要求,LED在特殊环境照明领域的应用,将能更好的满足客户对特种配光、信号、应急、节能、安全、环保、健康、智能等特殊照明需求。
3、行业竞争格局
特殊环境照明行业是照明行业中的细分市场,市场需求相对分散,行业差异性相对较大。目前特殊环境照明行业的集中度较低,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不多,大多数中小照明企业以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尤其是近年来,部分下游行业企业开始实行集中招标的采购方式,不少特殊环境照明企业以低价策略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同时,部分原从事商业照明的大型企业也逐步介入特殊环境照明行业,使得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各行各业的不断发展,对节能环保及安全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能准确把握客户需求,掌握特殊环境照明核心技术,提供安全可靠、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将赢得未来的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式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式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9,695.57万元,同比上升18.60%;营业利润18,084.80万元,同比上升65.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95.87万元,同比上升36.61%。2017年,公司深挖客户需求,销售收入同比有所增长。由于收入上升,且公司持续深化自主经营和精细化管理,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公司2017年盈利水平得以提升。
报告期内,固定照明设备、便携照明设备及移动照明设备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如下表:
公式
移动照明设备销售量和生产量增长明显,主要是户外应急照明灯具需求增加。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式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式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
公式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