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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碑林区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缩影

发布时间:2023-06-22 09:16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佚名

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 通讯员 沈琳)每年不少于6次的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是碑林区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碑林区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单位各部门普遍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微博、微信、视频号、头条号等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

建良制 筑牢“崇法纪”底盘

“感谢同志们的倾听,我是《碑林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讲法学法制度》出台后的首讲人,希望以后的同志们能给大家带来更精彩的法治课程!”2022年8月9日,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办常务副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周琦在向区政府常务会作了题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的专题讲座后说道。

财政局局长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教育局局长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科技局局长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这是碑林区在出台《碑林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讲法学法制度》后形成的长效机制,围绕当前重点工作,由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轮流讲课,讲法律法规、讲政策业务,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每次政府常务会前都会开展。

近年来,碑林区委、区政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先后制定印发了《碑林区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碑林区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实施意见》,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同时,积极依托“谁执法谁普法”“清单管理、普法提示、协调指导、评估反馈”闭环管理模式,明确将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作为普法责任考核和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和评议的“双轨”推进实践中,各部门结合传统文化、机关特色,将法治宣传潜移默化地融入日常学习工作,通过专题讲座、交流讨论等形式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公安碑林分局法律对抗赛、区市场监管局法治巡回讲座、张家村街道“菜单式普法学法”等部门学法特色品牌持续涌现。

“有效的落实离不开良好的制度指引科技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基础就在于让其‘崇法纪’。补法律知识短板、强法治思维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崇尚之心、敬畏之心。”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文斌说道。

强导学 畅通“明法理”通道

“这次任前考试的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刑法以及党内法规等内容,平常不认真学习积累,考起来还真是有压力!”2022年5月,刚参加完碑林区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一名领导干部感慨道,随后所有新任领导干部统一进行了宪法宣誓。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碑林区近年来的一项规定性动作,“八五”普法实施以来,每年均有2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全区学法用法考试,总计5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科技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参考率达到100%,广大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

除了让法律知识考试成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必修课”,碑林区还创新形式开设多堂领导干部学法“选修课”: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律政先锋法律服务团”等普法团队,邀请知名高校专家学者、市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著名律师加入其中,“八五”普法以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民法典、宪法等各类法律讲座、报告会20余场;推动实施“智慧普法”工程,充分利用“法治碑林”微博、微信和“碑小司来咧”视频号等多媒体平台,开办“以案说法”“新法速递”“民法典微课堂”等专题专栏,定期刊发涉及民法典、电信网络诈骗等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法律解读、法治动态等内容,拓宽领导干部学法渠道;开展“奋进新时代 法治新征程”法治主题活动,主动联系街道办事处、驻地企业、学校等,深入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企业”等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街道、企业、学校干部的学法用法积极性……

常态化考法、深入化普法、多样化学法等一系列“硬招式”的推出,逐渐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由“普及法律法规”到“培育法治思维”的转变,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促善治 强化“依法治”实践

近年来,碑林区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全面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在述法过程中,要求把自己切实“摆进去”,述法内容必须“真刀真枪”“见人见事”,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对述法对象进行全方位的法治“检查”;二是坚持现场评,严格按照“一述一点”原则,由区委主要领导及部分熟悉法治建设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点评人员,对述法对象进行现场点评,点评问题“直入骨髓”,现场作答不遮不掩,真正让述法起到“红脸出汗”“整改提高”的作用;三是坚持跟踪改,注重做好年终述法后半篇文章,从源头、过程和结果等方面多重发力,对述法中暴露出的短板不足跟进整改,同时强化述法结果运用,通过将“问题清单”摆一摆、晒一晒,有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抓法治的行动自觉,切实将述法效果转化为工作成果。

“‘履职会用法,办事必依法’是句郑重的承诺,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本质在于让其‘依法治’。近年来,碑林区出台《西安市碑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项”制度严格执行,全区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用法治宣传推进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宣传,形成互推共进的良好态势。”副区长、公安碑林分局局长朱敏说道。

接下来,碑林区将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法治宣传教育的“头雁效应”,引领带动“绝大多数”,全力推进法治碑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